1、根據水下作業內容和作業量,作業現場管道內的雜質情況,仔細分析潛水作業中也許遇到的各種情況,擬定潛水作業計劃和應急安全保證方法。
2、潛水作業前潛水員應掌握下潛任務,下潛環境、作業部位、水深、流速、流向等對潛水員進行技術交底,并執行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矩。
3、潛水及加壓前應對潛水設備進行檢查,供認出色后方可進行作業。
4、供給潛水員呼吸用的氣源純度,有必要符合國家有關規矩。
5、潛水作業點的水面上不得進行起吊作業或有船舶通過;在2000m半徑內不得進行爆炸作業,在200m半徑內不得有拋錨、顫動打樁、錘擊打樁、空氣幕沉井下沉、電擊魚類等作業。
6、水面有逾越4級浪時,不得進行潛水作業。
7、潛水作業開端,潛水作業附近設防護欄設備;夜間作業應懸掛信號燈,并有滿足的作業照明。
8、通風式重裝潛水作業組,單組潛水作業應有四人構成,并備有全套應急潛水裝具和救助潛水員;雙組潛水作業可由八人構成,但不得少于七人。離基地外出潛水作業,有必要具有兩組一同潛水的作業才干。
10、潛水員、信繩員、員、收放潛水膠管員(扯管員)有必要由正式潛水作業人員操作,制止他人代替(見潛水作業組各崗位人員職責)。
11、潛水作業人員有必要熟悉運用信號繩的規矩及事前約好的聯絡信號。特別是在深水、流急及管道、水庫處作業有必要系信號繩,以備發生缺點時,可利用信號繩傳遞信號。
12、兩組或兩組以上潛水作業人員同在一個作業面作業時,要隨時留心檢查各自的供氣膠管和信號繩,防止互相絞纏。水下作業所需東西、物件運用繩子送接,制止拋擲。
13、信繩員、扯管員有必要隨時留心調查信號繩、供氣膠管的松緊程度,隨時問詢水下作業情況,防止發生事端。 兩組潛水一同作業施工時,先完成任務的潛水員出水后須在潛水作業梯上等待,待另一潛水員出水后方可缷去潛水裝具。
14、潛水供氣膠管可根據作業環境選擇漂浮式或重型膠管。在水下安裝、撤消工程中,應采用飄浮式膠管;在涵洞、水壩或水較深、流速較大的區域作業時宜采用用重型膠管。
15、潛水配備應建立保管、運用檔案。潛水衣、頭盔、供氣膠管要守時檢查和清洗消毒,凡達不到安全強度請求
16、外出潛水作業,有必要要有出產調度的書面指令和技術人員編制的該項作業書面安全技術交底,明晰作業意圖,方可進行作業。
17、供氣設備中的油水分離器應及時排放油水,根據運用時刻守時進行清洗處理;空氣過濾器中的活性炭或其他代用品也應根據運用情況守時更換或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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